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人社厅发[2018]102号

2018年9月2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以下简称档案)信息化建设,是提升档案管理服务水平的基础工程,是进一步简化优化档案管理服务的重要抓手。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9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0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以服务用人单位和流动人员为中心,以推动档案管理服务与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为目标,以“金保工程”项目建设为依托,按照“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信息全国共享”的原则,构建省级集中、全国联通的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格局,实现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标准化、便民化,为提升档案公共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提供基础保障。
  (二)基本原则。档案信息化建设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统一标准。档案信息化建设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组成部分,全国统一规划,统筹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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