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支持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支持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支持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国市监注[2018]219号

2018年11月15日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建立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海南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国际国内发展大局,深入研究、统筹考虑、科学谋划作出的重大决策,彰显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积极推动经济全球化的决心。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职能作用,支持海南深化改革开放,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贸试验区,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行以自主申报为主的登记制度改革
  (一)支持海南自贸试验区有序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研究梳理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提出分类管理改革举措,突出“照后减证”,2019年在海南自贸试验区实现全覆盖,探索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二)支持海南自贸试验区实现市场主体登记业务“一次不用跑”。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改进注册官工作方式,全岛统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业务,逐步减少登记注册窗口,实现市场主体登记业务“全岛通办”“一次不用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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