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发[2018]77号

2018年12月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是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更好服务稳就业工作,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现就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城乡统筹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扩大服务供给,创新运行机制,提供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以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就业增长,以就业增长支撑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保障基本。立足基本国情,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优先保障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统筹城乡,促进均等。加快城乡间、区域间制度一体化建设,加大公共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重点群体倾斜力度,保障各类服务对象获得机会均等的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政府主导,多元参与。把握公共就业服务公益属性,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健全政府和社会、管理和服务、统一和分级分类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合力。
  改革创新,提质增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流程,加强绩效评价,全面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二、明确覆盖全民的公共就业服务范围
  (三)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城乡常住人口全覆盖。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城乡劳动者可持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公共就业服务。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