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管理试点办法》的通知
Circular of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and the Ministry of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on Issuing the Measures for the Management of Subsidies for Pilot Telecommunications Universal Services (Only Title Translated)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管理试点办法》的通知
Circular of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and the Ministry of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on Issuing the Measures for the Management of Subsidies for Pilot Telecommunications Universal Services (Only Title Translated)
  
[律商网注]
根据《关于修订《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建[2022]27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管理试点办法》的通知

财建[2018]638号

2018年12月1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要求,推动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同步推进建设网络强国战略部署与“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促进农村、偏远及边疆地区宽带网络建设发展,中央财政设立了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为进一步规范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管理试点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管理试点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试点工作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的,用于支持电信普遍服务工作,包括农村、边远地区光纤和4G等宽带网络建设运行维护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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