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经办队伍建设的意见
Opinions of the 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and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on Further Strengthening the Building of Business Processing Teams of Service-window Units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Only Title Translated)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经办队伍建设的意见
Opinions of the 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and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on Further Strengthening the Building of Business Processing Teams of Service-window Units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Only Title Translated)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经办队伍建设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9]13号

2019年1月1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社保服务、劳动监察、调解仲裁、12333电话咨询服务等窗口单位经办队伍,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和公共服务的一线提供者。近年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经办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等要求相比,仍存在力量薄弱、能力不足、队伍不稳、保障不健全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经办队伍建设,打造群众满意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合理配置人员
  (一)统筹用好编制内资源。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类服务的业务内容、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统筹服务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合理确定工作人员数量。通过经办力量下沉、编制内人员调剂等方式,充实窗口单位经办队伍。建立窗口单位从事行政管理和后台服务的在编人员到窗口一线轮岗制度。定期选派经验丰富的优秀干部到窗口一线锻炼。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录(聘)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原则上应到窗口一线锻炼、挂职或轮岗半年以上。
  (二)拓宽人员供给渠道。通过购买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设立社区服务岗、纳入“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项目等方式,扩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公共服务人员供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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