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科创板股票登记结算业务细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科创板股票登记结算业务细则(试行)》的通知
[律商网注]
根据《中国结算关于修订、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通知》  (中国结算发〔2023〕28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关于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科创板股票登记结算业务细则(试行)》的通知

中国结算发字〔2019〕27号

2019年3月1日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落实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决策部署,规范科创板股票登记结算业务,本公司制定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科创板股票登记结算业务细则(试行)》,经履行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程序,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科创板股票登记结算业务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科创板股票登记结算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细则。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