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19年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19年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19年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

银保监办发[2019]48号

2019年3月4日

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各中资保险公司: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持续提升银行保险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现就2019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化“两增两控”总体目标,推动小微企业贷款继续增量扩面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加强对普惠金融重点领域的支持,聚焦小微企业中的相对薄弱群体和有效信贷需求,努力完成“两增两控”目标,同时继续保持对全口径小微企业贷款的统计监测,进一步提升银行业信贷占小微企业融资总量的比重,带动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整体下降:
  (一)强化对“两增”目标的考核。全年努力完成“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以下简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较年初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经济走势和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周期,统筹安排2019年各月度、季度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兼顾全年增速和月平均增速,避免各月度数据出现较大波动。
  (二)加强对“两控”目标的监测和指导。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力争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控制在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巩固2018年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减费让利成效,继续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二、分类实施考核,引导机构差异化竞争
  (一)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和邮储银行(以下简称“大中型商业银行”)
  1.考核指标:努力完成“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较年初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
  2.差异化考核:(1)5家大型银行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2019年力争总体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30%以上”。(2)对2018年完成“两增”考核目标(或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的大中型商业银行,允许其在考核时将当年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核销金额还原计算。(3)对2018年完成“两增”考核目标(或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以及利率指导目标、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其各项贷款余额超过10%的大中型商业银行,经报银保监会同意,可适度放宽考核要求,确保至少完成“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不低于年初水平,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
  (二)地方性法人机构
  1.考核对象: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
  2.考核指标:各银保监局辖内法人机构努力总体完成“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较年初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
  3.差异化考核:在辖内法人机构信贷计划总体完成“两增”考核目标的前提下,可对部分机构实行差异化考核,相关标准或条件由各银保监局自主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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