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Circular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and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on Building the National Modern Agricultural Industrial Parks in 2019 (Only Title Translated)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Circular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and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on Building the National Modern Agricultural Industrial Parks in 2019 (Only Title Translated)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农办规[2019]3号

2019年3月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财政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019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部署要求,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决定2019年继续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布局
  各地要综合考虑农业资源禀赋、特色产业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带动农民增收机制等因素,统筹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2019年重点支持创建优质粮油、现代种业、健康养殖(牛羊、水产)、中药材等产业园,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县、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等申请创建。产业园应布局在县以下。

  二、创建条件
  各地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8]11号)明确的创建思路、目标任务、创建条件开展创建,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请创建的产业园,原则上不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以下简称“各省”)已批准创建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主导产业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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