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版权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加强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版权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加强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版权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加强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市监稽[2019]82号

2019年4月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农村、版权、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 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严厉查处网购和进出口领域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农业部、海关总署、版权局、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了《加强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贯彻实施。

  加强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实施办法

  为加强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严厉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密切部门间协作配合,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执法能力,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依法加强执法监管

  第一条 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执法职责,强化对网络购物和进出口领域的日常监管,依法严厉查处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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