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Circular of the Ministry of Transport on Seeking Public Comments on the Draft Amendment to the Measures for Supervision of Postal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Draft for Comment) (Only Title Translated)

交通运输部关于《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Circular of the Ministry of Transport on Seeking Public Comments on the Draft Amendment to the Measures for Supervision of Postal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Draft for Comment) (Only Title Translated)
  
交通运输部关于《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9年5月15日

为加强邮政行政执法监督,保证邮政业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正确实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们起草了《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进入首页的“立法意见征集”提出意见,网址:http://zqyj.chinalaw.gov.cn/index。

  2.登陆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右上方“互动”,点击“意见征集”,选择“关于《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3.登陆国家邮政局网站(网址:http://www.spb.gov.cn),进入首页右上方“互动”,点击“意见征集”,选择“关于《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4.电子邮箱:fagui@spb.gov.cn。

  5.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8号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邮编10086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5日。

  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及时查处和纠正邮政行政执法中的违法、不当和不作为行为,保证邮政业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正确实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邮政管理部门对本级内设执法机构和下级邮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实施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应当坚持监督与指导相结合,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公开和有错必纠的原则。

  第四条 调查处理邮政行政执法中的违法、不当和不作为行为,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邮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除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邮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向上级或者本级邮政管理部门提出建议、意见的,依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办理针对本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的行政复议案件。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办理针对市地一级邮政管理机构的行政复议案件。
  邮政管理部门可以检查下一级邮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执法行为。
  各级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针对本级内设执法机构的检举。

  第二章 监督机构

  第七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的法制工作机构(以下简称邮政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具体负责组织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的执法机构具体承担邮政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和督促工作。

  第八条 邮政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承担以下职责:
  (一)负责制订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
  (二)监督检查邮政管理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邮政行政执法和监督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
  (四)作为所在机关的行政复议机构开展工作;
  (五)办理上级机关交办的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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