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Circular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National Forestry and Grassland Administration on Issuing the Interim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of the National Forestry and Grassland Administratio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Key Academic Disciplines (Only Title Translated)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Circular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National Forestry and Grassland Administration on Issuing the Interim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of the National Forestry and Grassland Administratio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Key Academic Disciplines (Only Title Translated)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办人字[2019]110号

2019年6月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蒙古、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中国林科院、国际竹藤中心,各有关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建设管理,推进林业草原学科内涵建设,我局研究制定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和规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以下简称“局重点学科”)的建设管理,推进林业草原学科内涵建设,引导林业草原相关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服务林业草原事业发展的能力,对接国家“双一流”战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局重点学科是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林业草原重大需求,在相关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择优遴选并支持建设的重点学科,包括局重点建设学科和局重点培育学科两类。

  第三条 局重点学科的建设管理坚持扶特扶需扶新、优化布局,坚持开放竞争、择优遴选,坚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的工作原则,推动若干林业草原学科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者前列。

  第二章 管理与职责

  第四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学科建设指导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局学科建设指导协调小组”)负责局重点学科建设的统筹、组织与管理,主要包括局重点学科的宏观布局、管理办法制定、遴选、工作指导、动态调整、组织协调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司(以下简称“局人事司”)承担局重点学科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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