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关于切实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关于切实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关于切实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9]56号

2019年6月2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民政厅(局)、国资委(局)、能源局、总工会,有关中央企业: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稳妥推进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为顺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与此同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做好职工安置工作仍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为切实做好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重点任务。2019年职工安置工作重点对象包括:2019年有关地区去产能任务涉及的分流职工,前期结转的未分流职工,前期分流安置后仍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同时,要配合做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工作涉及的职工分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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