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

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
[律商网注]
根据《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此文件规定的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到期后继续执行。

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5号

2019年8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公告如下:

  一、金融企业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以下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
  (二)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
  (三)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
  (四)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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