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全国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全国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19年10月17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联合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严字当头,震慑有力。检察机关要充分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出抗诉等职能,依法快速办理一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严厉惩治一批犯罪分子;要充分履行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据授权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违法者违法成本,让违法犯罪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办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行政违法案件,涉嫌犯罪一律移交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保持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
  (二)精准监督,形成合力。检察机关要加强立案监督,推动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的有效解决,促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落实与完善,发挥立案监督职能,促进公安机关依法行使侦查权;要加强行政诉讼监督,特别是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监督行政决定及时得到执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人民法院公正司法;要加强行政公益诉讼,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统一正确实施。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应坚持守土有责、履职尽责,完善体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同司法机关联系配合,强化对下级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形成内外联合,上下合力,确保“四个最严”要求有效落实。
  (三)移送线索,深挖幕后。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中,要注意发现并移送一批职务犯罪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铲除犯罪滋生的土壤。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势,主动作为,有案必查,查案必实,认真梳理、依法移送在举报投诉及案件办理中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促进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四)堵漏建制,预防违法犯罪。检察机关要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及时堵塞制度管理漏洞。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办案行为,统一裁量基准,完备执法装备,防范办案风险,不断完善查办案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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