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9年11月22日

  为加强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规范管理,促进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6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起草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商务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com.gov.cn)进入“征求意见”点击“《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 tf_hezuo@mofcom.gov.cn;

  4.传真:010-65198905;

  5.信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条约法律司,邮编:100731。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21日。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规范管理,促进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6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是指中国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咨询、勘察、地质勘查、设计、监理、招标、造价、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运营维护、报废拆除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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