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
Circular of the National Forestry and Grassland Administration on Issuing the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on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of Expropriation and Occupation of Grassland (Only Title Translated)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
Circular of the National Forestry and Grassland Administration on Issuing the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on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of Expropriation and Occupation of Grassland (Only Title Translated)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

林草规[2020]2号

2020年6月1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蒙古森工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

  为加强草原征占用的监督管理,规范草原征占用的审核审批,保护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规定,我局研究制定了《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

  第一条 为了加强草原征占用的监督管理,规范草原征占用的审核审批,保护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农牧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情形:
  (一)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等需要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审核;
  (二)临时占用草原的审批;
  (三)在草原上修建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草原的审批。

  第三条 县级以上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草原征占用的审核审批工作。

  第四条 草原是重要的战略资源。国家保护草原资源,实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严格控制草原转为其他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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