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办法》的通知
Circular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 on Issuing the Measures of the 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 for Handling under the Oversight and Public Exposure of Violations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Only Title Translated)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办法》的通知
Circular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 on Issuing the Measures of the 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 for Handling under the Oversight and Public Exposure of Violations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Only Title Translated)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办法》的通知

自然资办发[2020]33号

2020年6月2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

  《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办法》已经部领导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自然资源重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对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案件查处工作的监督指导,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秩序,依据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
  本办法所称挂牌督办,是指自然资源部对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等领域重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的办理提出明确要求,公开督促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限期办理,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工作措施。
  本办法所称公开通报,是指自然资源部向社会公开通报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等领域重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处理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工作措施。
  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适用本办法,具体实施由自然资源部相关司局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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