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关于对《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Circular of the State Post Bureau on Seeking Public Comments on the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Packaging of Mails and Express Posts (Draft for Comment) (Only Title Translated)

国家邮政局关于对《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Circular of the State Post Bureau on Seeking Public Comments on the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Packaging of Mails and Express Posts (Draft for Comment) (Only Title Translated)
  
国家邮政局关于对《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0年6月30日

  为加强邮件快件包装管理,保证邮件快件包装质量,规范邮件快件包装行为,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和寄递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快递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国家邮政局起草形成了《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0年7月31日前,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国家邮政局:

  1.登陆国家邮政局网站(网址:http://www.spb.gov.cn),进入首页右上方“互动”,点击“意见征集”,选择“国家邮政局关于对《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uanjingbaohu@spb.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

  3.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8号,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环境保护处,邮编100868;请在信封注明“《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

  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邮件快件包装管理,保证邮件快件包装质量,规范邮件快件包装行为,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和寄递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快递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邮件快件包装的选用、包装操作和相应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负责邮件快件包装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邮件快件包装,是指为方便其储存运输,保护邮件快件寄递安全,采用的封装用品、填充物和辅助物等物品的总称,也指按照一定的技术方法进行的包装操作活动。
  邮件快件包装的具体目录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制定并发布。

  第五条 邮件快件包装应当坚持适用、安全、环保原则,符合寄递生产作业和保障安全的要求,节约使用资源,杜绝过度包装,避免浪费和污染环境。

  第六条 禁止使用有毒有害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包装材料对邮件快件进行包装。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邮件快件过度包装、使用有毒有害包装材料、非法处置邮件快件包装废弃物造成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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