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Circular on Seeking Public Comments on the Circular on Reinforcing the Administration of Soil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Projects (Draft for Comment) (Only Title Translated)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Circular on Seeking Public Comments on the Circular on Reinforcing the Administration of Soil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Projects (Draft for Comment) (Only Title Translated)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环办便函[2020]216号

2020年7月7日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生态环保资金管理 推动建立项目储备制度的通知》等要求,加强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管理程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我部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于2020年7月20日前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 崔轩、杨伟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65645696、65645693
  传真:(010)65645732
  邮箱:turangguanlichu@mee.gov.cn

  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生态环保资金管理 推动建立项目储备制度的通知》等要求,加强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管理程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就加强项目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周期
  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包括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修复、土壤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等项目类型。
  项目周期指从下达预算到项目验收的过程。风险管控、修复项目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涉及地下水风险管控、修复项目和涉及农用地安全利用的项目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其他项目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项目周期较长的项目,可分年度、分批次安排资金予以支持,在首次安排资金支持时明确年度资金支持计划,在后续年份按计划优先安排资金。项目年度预算应当根据预估该项目当年所需的资金合理安排。对于项目结转结余资金,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关于结转结余资金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项目管理分工
  (一)生态环境部会同财政部负责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制度的建设、管理和完善,负责编制项目入库指南,组织地方申报项目,开展评估和审核项目入库,核准年度预算支持项目清单,强化项目执行监督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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