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1号--关于进一步推进运输工具进出境监管作业无纸化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1号--关于进一步推进运输工具进出境监管作业无纸化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1号--关于进一步推进运输工具进出境监管作业无纸化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1号

2020年8月11日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物流便利化,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推进运输工具进出境监管领域作业无纸化,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运输工具服务企业可向海关提交电子数据办理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及相关手续
  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运输工具服务企业办理相关企业及运输工具备案、备案变更、备案撤(注)销手续,以及来往港澳公路货运企业及公路车辆年审、验车手续的,可向海关提交电子数据办理相关手续,无需提交备案登记表、备案变更表、年审报告书、验车记录表、临时进境验车申报表等纸质单证资料及相关随附单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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