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对《中国软件名园创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Public Comments Sought on the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Building Well-known Chinese Software Parks (Draft for Comment) (Only Title Translated)

公开征求对《中国软件名园创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Public Comments Sought on the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Building Well-known Chinese Software Parks (Draft for Comment) (Only Title Translated)
  
公开征求对《中国软件名园创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2020年9月15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软件发展战略,提升关键软件产品供给能力,推进软件园区特色化、专业化、品牌化、高端化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编制了《中国软件名园创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9月28日前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

  联 系 人:杨磊 傅永宝
  电 话:010-68208219
  传 真:010-68208288
  电子邮箱:fuyongbao@miit.gov.cn

  中国软件名园创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软件发展战略,提升关键软件产品供给能力,推进软件园区特色化、专业化、品牌化、高端化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软件名园是指积极开展中国软件名园创建工作,完成创建目标,达到创建标准后,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授予“中国软件名园”称号的园区。

  第三条 中国软件名园创建以部省市合作为主要推动机制,以“统筹布局、聚焦关键、协同支持、培育生态、做强主体、提高质量”为原则,遵循产业规律,明确发展定位,引导资源集聚,优化产业布局,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四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中国软件名园创建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的中国软件名园申报和创建管理工作,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中国软件名园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五条 中国软件名园创建工作流程分为申请、创建、评估、授予、提升五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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