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Decision of the Supreme People's Procuratorate on Repealing Certain Documents of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Nature and Normative Documents (Only Title Translated)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Decision of the Supreme People's Procuratorate on Repealing Certain Documents of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Nature and Normative Documents (Only Title Translated)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19年6月14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于2019年5月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19年5月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单独或者联合其他单位制发的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

  一、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单独制发的22件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见附件1)。

  二、经征得有关单位同意,对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有关单位联合制发的22件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见附件2)。

  三、为了便于工作和查询,对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有关单位联合制发的文件中已经被废止的2件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和规范性文件,一并予以公布(见附件3)。

  附件1:决定废止的单独制发的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和规范性文件目录(22件)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日期及文号 废止理由
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公捕”问题的意见 1983年7月12日 (83)高检一函第26号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对执行逮捕的方式已有明确规定。
2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贪污受贿案件免予起诉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1992年1月7日 高检发[1992]2号 免予起诉制度已被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废止。
3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携款潜逃的贪污、贿赂等案犯及时立案、报告的通知 1992年6月18日 高检发贪检字[1992]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该文件不再适用。
4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查处偷税、抗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犯罪案件工作的通知 1993年7月20日 高检发贪检字[1993]35号 全文涉及税务领域职务犯罪查处,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不再承担这项职能。
5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案要案查处工作的通知 1993年11月4日 高检发贪检字[1993]5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高检发研字[2018]28号),该文件不再适用。
6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范围的规定》的通知 1998年5月11日 高检发释字[1998]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高检发研字[2018]28号),该文件不再适用。
7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 1999年1月29日 高检发[1999]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该文件不再适用。
8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的通知 1999年11月8日 高检发[1999]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该文件不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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