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19年第152号--《新食品原料许可证明》等2种监管证件退出口岸验核相关事项

海关总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19年第152号--《新食品原料许可证明》等2种监管证件退出口岸验核相关事项
海关总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19年第152号--《新食品原料许可证明》等2种监管证件退出口岸验核相关事项

海关总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19年第152号

2019年9月27日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新食品原料许可证明》和《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暂予适用的标准》等2种监管证件(以下简称证件)退出口岸验核,海关总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联合发布的第145号公告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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