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若干税收业务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若干税收业务问题的通知
  
(***律商联讯中文资讯网注:根据2006年4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若干税收业务问题的通知(***已废止***)

国税发[1995]第19号

1995年1月2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外商投资企业实行新流转税制以来,各地陆续反映了一些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执行[94]财税字第58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税收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所涉及的有关问题
(一)关于出口货物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范围问题
《通知》第三条中“出口货物中,购买国内原材料所负担的进项税额”,是指出口货物耗用的购进货物所发生的全部进项税额,包括准予抵扣的运输费用所含进项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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