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登录
记住密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律商联讯
《服务条款》
和
《隐私政策》
忘记密码
|
修改密码
|
服务条款
试用帐号申请
<<返回首页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外合作经营的外方有两个合作者应分别计征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外合作经营的外方有两个合作者应分别计征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购买
(***律商联讯中文资讯网注: 此文件已无效。***)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外合作经营的外方有两个合作者应分别计征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财税外字[1985]第252号
1985年11月19日
广东省税务局:
[85]粤税外字第240号文悉。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