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将海关吨税划归交通部管理有关问题的函

财政部关于将海关吨税划归交通部管理有关问题的函
  
(***律商联讯中文资讯网注:根据2003年1月30日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财政部令[2003]第16号),此文件被废止。***)

财政部关于将海关吨税划归交通部管理有关问题的函

财工字[1986]380号

1986.08.01

交通部:

遵照国务院国函[1986]73号《国务院关于将海关吨税划归交通部管理问题的批复》,现将海关征收的吨税划为交通部作为预算外收入后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从1986年1月1日起,将海关征收的船舶吨税划归交通部,作为预算外收入进行管理,免交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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