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通信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通信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律商联讯中文资讯网注:根据2006年4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通信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已废止***)

国税函[1998]263号    

1998年4月2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机构改革的新情况,为加强税收管理,现对邮电通信企业缴纳所得税问题统一规定如下:    

  一、原邮电部直属邮政、通信企业1998年度由国家邮政局、中国电信公司(总局)分别集中缴纳企业所得税1年,从1999年度起,电信企业就地缴纳所得税,具体缴税办法另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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