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登录
记住密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律商联讯
《服务条款》
和
《隐私政策》
忘记密码
|
修改密码
|
服务条款
试用帐号申请
<<返回首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口台、澎、金、马关税区货物征收进口环节税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口台、澎、金、马关税区货物征收进口环节税的通知
购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口台、澎、金、马关税区货物征收进口环节税的通知
财税字[1996]42号
1996年4月12日
海关总署:
根据国务院决定,对原产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台、澎、金、马关税区的进口商品,一律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的有关规定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进口环节消费税。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