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补税罚款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补税罚款问题的批复
  
(***律商联讯中文资讯网注:根据2005年3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适用税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90号),此文件已无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补税罚款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6]653号

1996年11月12日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国税发[1996]162号文中有关企业所得税补税罚款问题的请示》(川地税发[1996]116号)收悉,现就企业虚报亏损的处理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如何处罚问题
  企业虚报亏损是指企业年度申报表中所报亏损数额多于主管税务机关在纳税检查中按税法规定计算出的亏损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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