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住房资金的财务管理试行办法

财政部关于住房资金的财务管理试行办法
  
(***律商联讯中文资讯网注:根据2003年1月30日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财政部令[2003]第16号),此文件被废止。***)

财政部关于住房资金的财务管理试行办法

财综字[1992]114号

1992年6月2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关于住房资金的财务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区在执行中,要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反映情况和问题。
  附件:关于住房资金的财务管理试行办法

附件:

  关于住房资金的财务管理试行办法

  为了正确划转住房资金,加强住房资金的财务管理,保证和促进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国发[1988]11号文件、国办发[1991]73号文件和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财政部、建设部《关于住房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的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住房制度改革所需资金要坚持立足于现有资金转化的原则,把用于住房建设、经营、消费的资金集中起来,变无序为有序,并使之合理化、固定化,规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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