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设立住房基金专用账户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设立住房基金专用账户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设立住房基金专用账户的通知

财综字[1999]118号

1999年8月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基金专款专用,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基金财务管理办法》(财综字[1998]168号)的有关规定,经商中国人民银行,现就行政事业单位设立住房基金专用账户问题通知如下:

  一、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基金是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建立的专项用于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的专用基金,应由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机构统一在承办政策性住房金融业务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交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开设一个单位住房基金专用账户,对单位住房基金实行单独核算。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