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汇发[2009]19号

2009年4月30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国家外汇管理局对截至2008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通知如下:

  一、对主要内容已被新的规范性文件所代替的57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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