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处罚依据认定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处罚依据认定的批复
  

(***律商联讯中文资讯网注:根据2006年4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处罚依据认定的批复(***已废止***)

国税函发[1997]第479号

1997年8月26日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处罚依据认定的请示》(陕地税函[1997]101号收悉,经研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八十五条授权,批复如下:    

  办理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进行税源监控的重要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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