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稽查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稽查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批复
  
[律商网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2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稽查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7]第147号

1997年3月13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税务稽查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请示》(新国税稽字[1997]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1995]226号)第五条规定中提到的"各自的税收管辖范围"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指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依据不同的业务分工,行使各自的税收管辖权;二是指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依据不同的业务分工,行使各自的税收管辖权;二是指各小(区)、市、县三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按照地域管辖和层级管辖的原则,行使各自的税收管辖权。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