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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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4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3号

2011年11月28日

  根据已经修订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现将修订后的《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予以发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一些特殊情况销售额的确定
  纳税人开采应税产品由其关联单位对外销售的,按其关联单位的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纳税人既有对外销售应税产品,又有将应税产品自用于除连续生产应税产品以外的其他方面的,则自用的这部分应税产品,按纳税人对外销售应税产品的平均价格计算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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