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逐步推广使用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的通知

建设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逐步推广使用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的通知
  
建设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逐步推广使用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的通知

建城[1998]第86号

1998年4月2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厅)、技术监督局、地方税务局:

  近年来,出租汽车行业得到迅速发展,方便了市民出行,促进了经济发展。由于出租汽车都是单车运营,给行业管理和税收管理都带来很大的难度。为了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加强税收监控,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水平,决定在大中城市出租汽车行业逐步推广使用税控计价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税控计价器是具有可靠存储和显示运营数据并可自动打印发票的计价器。税控计器的技术标准除必须符合国家出租汽车计价器统一标准外,还应具有税控和自动打印发票的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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