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1996]191号

1996年10月2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近年来,在各级地方党政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经过各地税务部门和广大税务干部的努力工作,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以下简称投资方向调节税)征收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收入不断增长,开创了新的局面。1994年组织收入43亿元,比上年增长12.07%,1995年组织收入57.3亿元,比上年增长24.7%,但是也应看到,当前征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征管中的漏洞较多,不少纳税人有偷漏税行为,影响严格依法治税。根据全面实行征管改革和加强税收征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投资方向调节税的征管工作是我们当前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课题。广大从事投资方向调节税征收管理工作的税务干部要振奋精神,再接再厉,奋发努力做好征收管理工作。各级地方税务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该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完成税收任务。为此,现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投资方向调节税征收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加强投资方向调节税源泉控管工作
  多年实践证明,对投资方向调节税实行源泉控管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各地税务部门要认真总结这方面工作的经验与不足,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采取措施,改进工作。当前,各地特别要注重考虑税收征管改革和计划投资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变化,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源泉控管办法,不断提高投资方向调节税源泉控管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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