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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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7]第191号

1997年12月1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各地的反映,经1997年全国企业所得税工作会议研究,现将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纳税检查中查出问题的处理      
  (一)对纳税人查增的所得额,应先予以补缴税款,再按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给以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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