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税函[1996]第11号

1996年1月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我局国税发[1995]233号通知印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现改为“企业一律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原手工专用发票和电脑专用不得再行使用。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