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律商网注]
1999年11月19日《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七批)的通知》(财法字[1999]57号)废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财税字[1994]第40号

1994年6月2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1993年10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股票转让所得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