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银行配售白银征税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银行配售白银征税问题的通知
  
(***律商联讯中文资讯网注:根据2003年1月30日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财政部令[2003]第16号),此文件被废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银行配售白银征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4]第52号

1994年8月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税务局,人民银行分行:    

  经国务院批准,在1995年年底以前对人民银行配售白银按规定应征收增值税,实行即收即退办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有白银配售业务的各级人民银行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并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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