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办发[2010]28号

2010年4月2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要求和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做好规章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规章清理的重要意义
  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新时期立法工作总目标。2008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对现行法律进行了全面清理,修改了部分法律,废止了部分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又下发了《关于做好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的意见》,部署在全国开展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目前,行政法规的清理工作也在开展。
  按照下位法必须符合上位法的原则,根据法律修改和废止的情况,及时对规章进行清理,既是保证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客观要求,也是确保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目标如期实现的必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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