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律商网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增值税规范性文件清单的通知》 (国税发[2009]7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明电[2000]50号

2000年12月5日

辽宁、山东、江苏、浙江、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大连、青岛、宁波、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为保证明年1月1日五省四市金税工程稽核系统和协查系统投入正式运行,防止出现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信息采集不及时、不完整和不准确的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用发票存根联数据采集

(一)对已推行防伪税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负责直接征收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征收机关)必须对其报送的专用发票存根联明细数据磁盘的数据和税控IC卡的数据进行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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