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伪税控认证不符和密文有误增值税专用发票查处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伪税控认证不符和密文有误增值税专用发票查处工作的通知
  
[律商网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增值税规范性文件清单的通知》 (国税发[2009]7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伪税控认证不符和密文有误增值税专用发票查处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明电[2000]51号

2000年12月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保证防伪税控认证环节发现的认证不符和密文有误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及时得到查处,同时便于上级税务机关及时了解有关信息,加强对专用发票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  

  一、各地负责直接征收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征收机关)通过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发现的认证不符和密文有误专用发票,必须当即扣留,并将专用发票原件和电子数据于发现的当日移送稽查局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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