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商网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此文件已被修订。
国家税务总局、铁道部关于铁路货运凭证印花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101号
2006年7月1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各铁路局,集装箱、特货公司:
为适应铁路体制改革和铁路网建设的发展变化,有利于铁路货运凭证印花税的征收和管理,现就铁路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纳税人
铁路货运业务中运费结算凭证载明的承、托运双方,均为货运凭证印花税的纳税人。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此文件已被修订。
国家税务总局、铁道部关于铁路货运凭证印花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101号
2006年7月1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各铁路局,集装箱、特货公司:
为适应铁路体制改革和铁路网建设的发展变化,有利于铁路货运凭证印花税的征收和管理,现就铁路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纳税人
铁路货运业务中运费结算凭证载明的承、托运双方,均为货运凭证印花税的纳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