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律商网注]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 (财政部令第62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7]61号

2007年5月1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支持城市的规划改造工作,经研究,现将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明确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是指因当地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搬迁企业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以及搬迁企业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转让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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