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模拟网退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模拟网退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律商联讯中文资讯网注:根据2006年4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模拟网退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已废止***)  

国税函[2001]564号

2001年7月1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在2001年6月30日之前逐步停止其模拟网的通信业务,为支持集团公司加快发展通信业务和技术进步,使模拟网退网造成的减收因素尽可能在缴纳2001年度企业所得税予以消化,现就集团公司模拟网退网涉及的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集团公司模拟网退网造成的资产损失,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7]190号)的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允许在税前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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