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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贵金属和宝石为主要原材料的货物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
关于以贵金属和宝石为主要原材料的货物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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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贵金属和宝石为主要原材料的货物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98号
2014年12月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完善出口退税政策,有效控制政策风险,现将以贵金属和宝石为主要原材料的货物出口退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的货物,如果其原材料成本80%以上为本通知附件所列原材料的,应按照成本占比最高的原材料的增值税、消费税政策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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