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Decision of the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Customs on Revising Certain Rules and Regulations (Only Title Translated)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Decision of the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Customs on Revising Certain Rules and Regulations (Only Title Translated)
  
[律商网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232号),此文件第六条已被废止。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海关总署令第227号

2015年4月27日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15年4月27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依法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的创造活力,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主席令第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8号)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要求,海关总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等6部规章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05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删去第八条第(二)项、删去第十九条第一款中“注册资本”的表述。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