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委员会、人事部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试行《专业证书》制度管理的若干意见

国家教育委员会、人事部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试行《专业证书》制度管理的若干意见
  

国家教育委员会、人事部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试行
  《专业证书》制度管理的若干意见
  (〔89〕教成字011号)

  国家教委、人事部(88)教高三字006号文下发后,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用人主管部门申请,批准部分学校试办《专业证书》教学班,受到用人部门的普通欢迎,取得了不少经验。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有的未严格按00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办班审批手续,降低入学条件,扩大培养对象和范围;有的对《专业证书》制度的性质和作用认识不清,将“专业证书”与“学历文凭”相混淆;有的为“创收”招揽学员,擅自刊登广告面向社会招生;有的办学规模过大,教学质量得不到保证。为使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健康开展,切实做到按需培养,确保教育质量,各地教育、人事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要加强对试行《专业证书》制度的领导和管理。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严格执行00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目前应主要抓好《专业证书》制度的试点工作,严格控制办班规模,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
  各地教育、人事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要加强对《专业证书》性质与用途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